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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:论对错狼犼争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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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听得对方报出了名号,司马江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。虽说他是刚来不久的生人,但也在他人闲谈和资料中,零星听得几句,在这鬼市中,有三人最不能招惹。

    其一便是这红牙青犼,此人原先为朝中羽林中郎将,后因仗义执言,被人陷害,放归龙乡养老,平素为人中正,家中巨富,闲来无事就偏好收些奇人异士,也愿意买些苦命人,分给盘缠金银。至于为什么给他起青犼这个外号,则是因为犼这种神兽,虽然貌似犬而食人,但是却也是对朝堂忠心,对天子忠心的一种代表。

    换而言之,这种对主上极为忠心的人。天生就对有悖主的狼顾之象没有一点好感。

    “看你的样子,想必是知道老夫是谁了?”那人抖了抖胡子,似乎是发出了一声嗤笑。“知道了,就赶紧给我滚蛋!老夫最不见得你们这些不学无术的东西了。”大袖不屑地摆了摆,又转过身仔细端详笼子里的那只铜狼。周围的人也是或是冷笑,或是担忧地看着低着头的司马江,虽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到底哪里惹到了李哲,但是也多数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情看着这位下不来台的文士。若是就这么灰溜溜离开了,那么面皮铁定是保不住了,若是动怒。。嘿嘿,李哲可是曾经做过羽林中郎将的人,一身的打熬多年的拳脚,那是寻常四五个大汉近不得身的,要是比试拳脚,万一手下没留住神,哼哼,鬼市可不是做善事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这位大人,却是说笑了。在下一没有在言语上冒犯大人,二这是鬼市,虽是生意有些不寻常,但也是公平交易的地方,纵是大人手眼通天,也不能阻止在下买卖。”司马江依然是低着头,只不过嘴里说出来的话,一点也没有外表那么恭敬罢了。周围人脸上的冷笑更加明显,已经有人在盘算着,一会儿该把这个愣头青算在什么货品中了。

    “哼!你这面相,老夫一看就来火!想必平时也是奸猾之辈!这个理由,难道不行吗?”李哲脸上的怒色更甚一层。

    “可是。以貌取人终究不对。须知人也有走眼的时候。若是这天下的人,这朝堂之上的百官,天子都是以貌取人,那不知有多少贤良俊才会因为外貌而不得为国效力啊。别的不说,且说太祖爷,史书所记,太祖爷面黑赤须,高鼻阔嘴,目能视其耳。。一般我们认为,这是因为太祖爷天生圣人,故有异象。但是史书又记,太祖爷从小因为外貌的原因,被家人所不喜,老父厌他,后母烦他,长兄侮辱他。可见这以貌取人,实不可取。”司马江扬了扬眉毛,尖锐的目光从持礼的双手下电射了上去。一番话,倒是让李哲左右为难了起来。

    可是这李哲也不愧是曾居高位的人,面对司马江的刁难,很快就找出了答案,还是引经据典,分毫不出错漏。周围的人也是长出了一口气,毕竟这书生实在大胆,竟然扯到了开朝太祖,若是一个回答不好,在场的这些人,全都落不了好。“这。。你莫非不曾读书?却不知圣人有言,凡成大事者,必先经千难万险,忍人所不能忍,苦人所不能苦,方得大道,成不朽之功业!这太祖爷是天降神圣!所以这也是正常的!且若是以貌取人不对?又怎么会有品评之风兴盛呢?”

    “大人莫见怪。。还有我观大人面相奇特,又闻说大人的雅号,那想必大人平时的行为举动一定是忠君爱国,常常直言进谏,愿为江山社稷鞠躬尽瘁,不惜肝脑涂地的了?”

    “老夫说得你还不信?”李哲又是冷笑了一下,脸上的怒色却是消退了一些,显然刚刚那几句话,是戳中了他心中的那一块隐秘的地方。“你虽说的不错,但还是算油嘴滑舌!你以为老夫会因为你这几句话,就对你另眼相看吗?须是不能饶了你!”

    “那大人,在下还有一个疑问?”心中冷笑了一下,最后的杀手锏也是扔了出来、

    “什么?你说!”李哲本能地感觉到这个问题,大概比之前的那两个要危险得多。只是他自负久经朝堂之事,也不怎么放在心上。可是哪知问题刚开了个头,就让他的脸色一下子苍白了起来,深藏的惊恐比之前司马江被呵斥以后的还要更厉害几分。

    “既然大人说,这天下,乃至朝堂,都因为品评之风盛行,而喜欢以貌取人。那么像大人这样的忠贞之士,为什么不能立于朝堂之上呢?我听说大人归乡,是因为直言上谏被天子驳回,被众大臣嘲笑,即使是昔日好友也不曾站出来为你辩白一二。那么这就奇怪了,这样的大忠臣尚且不能用,那是说明。。。?”司马江的腰挺了起来,直视着李哲的双眼,那双眼睛真的就像狼目一样,让李哲忍不住想要避开。

    该怎么说?周围的那些人,不知道的自然没有任何压力,反倒是有些瞧不起司马江,而了解内情的,也像是李哲一样,吓得浑身流汗,慢慢地倒退出了这一圈的人群。如今朝堂黑暗,天子昏聩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,可还是没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说出口,因为朝廷的那些分不清身份,看不到行迹的鹰犬,早就已经遍布各地了!像是龙乡山这样敏感的地方,难道会没有?不可能!像是鬼市这么鱼龙混杂的地方会没有?不可能!而且像是李哲这样的贬官会没人监视?也是不可能!

    这下该如何收场?无非两条路,第一条继续坚持原先的观点,那么就是变相地说出了被掩盖的事实,那李哲估计从鬼市完好地走出去都是一种奢求了。第二条。。。

    “你说得对。老夫受教了。”李哲硬是咬着牙弯下了腰,他也发现了,当他赔礼的话刚刚说出口。有几道明显的视线就从他的身上挪开了,而且他敢发誓,他绝对听到了几声惋惜的叹息声。前后左右都有!但是他不敢看,视线一点也不敢移动,因为看了也不知道是谁,反而会招来祸患。

    “不敢当,不敢当。只是大人以后也要多加小心了。”司马江友好地笑了笑,也退后了几步,躬身下拜,以示歉然。只不过他心里怎么想的,谁也不能从那一张厚厚的面具下看出来。

    “那这铜狼到底给谁呢?”领头的一人小心说道。

    “自然是给这位了。他可是帮了老夫好大一个忙呢!”李哲强笑着回答,甚至主动走上前,帮司马江把这个铜狼的钱都付了,说是以表谢意。司马江自然是却之不恭了。而且经过这件事以后,他的名气也是小小地飞升了一下,毕竟是与红牙青犼正面舌辩还讨到便宜的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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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就是这些了。一共是四个身强力壮的木羊,一头铜狼,除去青犼爷给您付的,剩下的共计三万五千六百。我给您把零头免了,三万五就行了。”蒙叹笑嘻嘻地把账单递了过去,他身后还有一辆黑布蒙好的大马车,里面装的就是这次的货物了。三万五对平常的小城来说,这都可以说是大半年的赋税了,但是对那些大户人家来说,还真不算是什么大钱。司马江虽然是穿越而来的,但他的积分中有很大一块都用来换了现金,所以这笔钱,他还是拿得出来的。

    付完了钱,他抬头看看天色,此时夕阳已经快要完全降下了。于是他低头嘱咐了蒙叹几句,拜托他把仆人调教完后,明天直接送到龙乡山的家中。而自己颠了颠口袋,决定还是在这城里解决了晚饭。可谁知,他刚转过身,一个熟悉的声音又把他叫住了。

    “文驹小友,这么晚了,哪里去呀?”同时一辆黑色的马车也在他的身边停了下来,一个身影矫健地从车上翻了下来。不是别人,正是之前被他下套坑过的李哲。

    “如今天色已晚,我打算着就在这城里用过一口便饭,再回山上。”虽然心里不爽,但是该有的礼节还是必须有的。毕竟李哲不管怎么说,都是他的前辈,还是一位声望极重的前辈。

    “这龙乡城的酒肆虽好,可这菜的味道还是差了一点。不如这样,今晚你就来我家,我们好好喝一杯如何?”没等司马江反应过来,一只老虎钳一样的大手就伸了过来,牢牢抓住了他的胳膊,就往车上拖。左右挣扎一阵不得脱后,也只好苦笑着登上了车。

    李哲是城中的大户,住的地方自然也比较靠近中心地带。只一会儿,马车就停了下来。他们到了。

    李哲从羽林中郎将退下来后,也算不得白身,因为他往日里的功劳,天子还是封了他一个有名无实的侯位,所以这李府不仅没有将规格降下来,反而还扩建了不少。

    司马江也没有说什么,只是跟在李哲后面默默地进了府衙。客室里早已摆好了一桌简单的酒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