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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深夜寻饭友!

作者:鸡丁爱马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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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夔石遵守崖上发的狠心,已经不再拿画笔。但是看到别人从他面前经过,他仍然忍不住凝视。他的笔在他的脑海里,丢也丢不开。手不拿笔,他的眼睛仍然要自己默默地看、脑袋里的笔自己默默地描摹。他已经不指望用画去换取什么,只不过停不下来。这是他一生唯一会的、唯一在乎、唯一珍惜。画是他的珍珠,他这个人只是盛载珍珠的盒子。

    别人接触到他直勾勾的眼神,基本上先回瞪。回瞪败下阵来,就落荒而逃。

    再后来,别人经过他面前时,都破帽遮颜,快步趋避。

    宝刀走过来,也被他的目光勾住了。她左右看看,点点自己,给沈夔石一个“?”的眼神。

    沈夔石报以微笑。

    宝刀也微笑了,在他面前抱膝蹲下。两个人,一只脏瘦大公鸡和一只粉软软的包子,就这么面对面蹲着,各怀美梦,迷登登微笑着互瞅,兼思路过看见,毛骨悚立,一把将宝刀拉开:“干嘛呢这是?”

    宝刀回答:“抱团发梦哪!”

    “发什么梦?”

    “我假装他是一只顶着个大面团脑袋的大公鸡!你知道鸡一老,果断是要炖了香啊!先炒一下,收了水,辣椒炝锅,热火朝天唰唰地整锅抄,一边喷酱醋、撒姜蒜,然后就可以慢慢地、慢慢地炖入味了,直到香味飘浓,再配个白面饼。哇!给个神仙都不换。他呢,假装很喜欢被我吃。这样一来,我们都满足了……”

    宝刀津津有味说到这里,脑袋被兼思PIA了一下:“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!”

    宝刀抱头抗议:“是啊我也知道!所以我想出了一条大计!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事在人为!”宝刀握紧拳头,如清波涟漪里刚探出脑袋来、精神抖擞的荷苞,“我要战斗!不填饱肚子,绝不罢休!”

    她想出来的作战大计就是:每天晚上等夜深人静了,钻狗洞溜出去,四处觅食。肉铺院子里半夜都放狗守卫,她进不去、也不稀罕进去——对她白宝刀来说,找块生肉有什么难的?难的是清清静静找个地方煮了吃啊!

    这种疑难时刻,她见到了黄狼岗上的火光。

    黄狼岗得名的由来,有人说是因为从前曾有可怕的黄毛狼在那儿出没过,有人则说因为这岗的形状有点儿像狼。不管怎么说吧,它现在比什么狼都可怕多了。

    它现在是乱葬岗。

    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横死的外乡人、暴毙的流浪者、夭折的私生婴儿、被处死而无人收尸的罪犯、还有无力负担棺材与坟墓的穷人尸体,都被拖到这里,浅浅一个坑、薄薄一层土,完成生命的收稍。这种事多了,臭气熏天不必说,乌鸦、野狗、甚至某些没志气的野狼,都来此刨死肉吃。还有些身份可疑的人,选择这里作为活动场所。

    附近的居民受不了了,官府也觉得这不是事儿,便筑了圈矮墙,意思意思的把黄狼岗围起来,还派了个守墓人住在这里,维持它最基本的秩序——如果乱葬岗也有秩序可言的话。

    宝刀远远见的,是黄狼岗上飘着的磷火。

    磷火并不全是绿色的,有些苍白、有些甚至微黄,远远望去,像小仙子持着烛火在夜色里飘舞。宝刀想:“咦,这个不知能不能烤东西哦?”天不怕地不怕的摸过去瞧瞧。

    近了,她真的见到一团火、确定无疑人间的火,明黄的、温暖的,燃烧时噼啪作响,上面还有个锅子,“咕嘟咕嘟”冒着热气。那种香味、那种热力,都如此诱人。若有个风雪夜归人,走到这里,一定感动得“呼”吐出一口气,像团雪球般被融化了。

    宝刀觉得自己已经被融化了。

    这团火生在一幢破泥屋里,泥屋里住着的正是守墓人。锅里炖的是他的晚饭。

    他是个孤僻的人,身躯高大强壮,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,眉毛还是乌黑,肌肉也强健,让人看不出年纪,下巴宽阔有力,眉目间净是剽悍之色,鼻梁像是被打断过,老鹰般隆起一块,怪怕人的,干的又是守墓营生,没人敢搭理他,他也不理睬任何人。黄狼岗经这么多年尸体滋养,土壤相当肥沃,野草疯长。他铲除了野草、种下庄稼去,种出来冬瓜比哪儿的都大、豆角比哪儿的都绿,没人敢吃,他自己吃。野狗野狼要来,来一只他放倒一只,剥皮放血吃肉,骨头还能埋回土里、再肥一次田。官府给的那点少得可怜的薪酬,他拿去打几次酒就差不多用完了,身上衣裳口中食,只好靠自力更生。这坟场是他的农场、是他的乐园。

    这个秋夜,他蹲在自己的土屋里,精赤着上身,腰间围了一块狗皮遮羞布,露出满身黝黑结实的肌肉,耐心等他的夜宵煮熟,乍听墙那边有动静,还当是耗子捣蛋呢,握起铁叉,打算把这些讨厌的小东西赶跑,一边寻思:“是得养只猫了。”猛抬头,吓一跳。

    破窗边趴着一张团团可爱的小脸,眼睛那么大、那么明亮,好像天上星星掉下来了。守墓人本能的想:“妖精。这是妖精来找我了。”这么大的人,也瑟瑟发起抖来,以为死亡逼到了眼前。

    “伯伯你煮东西呀?”宝刀打招呼。守墓人的好体格、还有简陋的装束,完全吓不到小土匪宝刀,反而令她觉得亲切。

    守墓人视线回到锅子上:呃……是在煮东西,不过煮的是……到这里来偷吃东西的野狗……

    “借个刀!”宝刀没注意听他嘟囔什么,目光一扫,看到他解肉用的尖刀,麻利抄起来,左手从兜里掏出一把蜗牛。这蜗牛体形极大,黄褐色壳呈圆球形,直径约有两寸,[1]宝刀爹曾教过她,这种蜗牛可以吃,她记得牢牢的。晚上摸田螺不方便,来的路上她见到了它们,顺手捞来一把,此刻搁在砧板上,用刀尖把蜗牛头挑出来,干脆利落斩断,如斩草芥。

    “借个盐!”放下刀、撒上盐。

    “借个筷子!”叉上了。

    “借个火!”蹲到他炉子前烤,抬头问,“啊,你刚刚说烧的什么?”笑容始终无辜单纯。

    “土豆炖狗肉……”守墓人呆呆的继续,“很多人不吃狗肉……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宝刀困惑的皱起鼻子,“都是肉。”

    烤蜗牛的香味已经弥漫开,混进土豆炖狗肉的香味里,鲜丽而富贵。他们的晚宴,并不比任何筵席逊色。

    “对。”守墓人掀开锅盖,挟一块肉给她,“吃!”

    宝刀有板有眼转动蜗牛肉,歪着脖子叼那块狗肉进嘴里,手头没有停下:“谢啦!待会儿,请你也尝尝我的。”

    这顿夜宵,这一老一少吃得很过瘾。狗肉炖得稀烂,香透屋顶;土豆一口咬开,“哗”的,里面吸收的热力和鲜香味全逸出,烫得人忍不住张开嘴“呵呵”晾舌头,但又舍不得张太久,怕把美味放走。那汤鲜得让人喝完了、还想把碗都舔一遍。宝刀烤的蜗牛肉又嫩又脆,竟然也非常好吃。“那是,我老手了。”宝刀得意洋洋,剩下最后一颗蜗肉,舍不得吃,揣起来,“我带回去给朋友。”

    守墓人一言不发,飞快捞出一大块狗肉,汁水淋漓用荷叶包了,递给宝刀。

    “给我带走?”宝刀呼噜呼噜把荷叶边渗出来的汤汁舔吸了,满足得像一只猫,“谢谢伯伯!我走啦。”

    她说走就真走了,守墓人环顾着小土屋,黯淡火光撒在凹凸不平的丑陋土壁上,一张铺秸杆的矮脚木床,几个随便充当凳子、台子或是其他什么的树桩——这还是他居住这么多年的住所,但是有什么不同了。自己斫出来的木碗、木筷子,一副是他吃的,另一副……是某个小妖精、或者会说话的小动物用过了。她把汤汁舔得一滴不剩呢!

    他把炊具收拾了,上床睡觉,睡到一半,忽然醒来,借着月光满屋乱找。劣质苞米酒的后劲在他脑壳里嗡嗡的烧,他记得有个小精灵来陪过他,后来怎么不见了呢?是他睡着时不小心翻个身压死了吗?压死了这么多年里唯一主动来陪他的小东西?他想了很久,最后想起来,她是自己走的。在他混乱的头脑里,他还仿佛觉得她眼里有畏缩和厌恶,像外面那些人投给他的一样。所以,她肯定是被他吓走了,像生命中他所有爱过的人一样。酒劲无可避免的消褪了,留下头痛和空虚,他回到床上,像孩子一样蜷缩着哭起来,并且,因为羞愧,始终用粗大手掌捂着泪眼。

    只有月光与他在一起。

    宝刀溜回屋子,兼思一动不动蒙着被子躺在床上,好像睡熟了似的。宝刀也不叫他,就慢条斯理拿着荷叶包在兼思床边晃来晃去,让香味刺激他的嗅觉、他的味蕾,还有,他的口水……

    “嗷!”兼思实在受不了,掀被而起,“白宝刀,你干嘛?!”

    “看看你要不要吃啊。”宝刀笑眯眯把荷叶打开给他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肉?”兼思表情纠结。

    “狗肉。”宝刀实话实说。

    “不吃。”兼思大义凛然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宝刀很困惑,把鼻子凑到肉上闻,“现在是冷了点,不过闻起来还是蛮好啊,吃起来应该也蛮好……”

    “重点是,它是狗肉!”兼思强调,“狗是人的朋友!”

    宝刀呆半天,举起一只手指:“牛!”又把其他手指也陆续竖起来,“鸡!羊!兔子!为什么它们不是朋友?还有……如果决定不是朋友就吃肉没关系……它们是不是太可怜?”真诚困惑。

    “啊真噜嗦!”兼思被久违的肉香逗得心烦意乱,“总之就是不行!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獾肉没有问题?”宝刀小心翼翼问。

    “嗯?”兼思很小心挑起一角眉毛,生怕跌进她的陷阱。

    “这个是狗獾哦!有点像猪、有点像狗熊那种动物。这样就没问题了吧?还有这个,蜗——啊,我是说,是一种外地田螺,肉质不错哦!”宝刀把食物塞进兼思手里,笑容透明透亮。

    多么低级的谎言。兼思瞪她片刻。他才不是贪馋乱吃东西的人!他彬彬有礼、进退中节,身世隐密、心情沉重,才没精力顾及口腹之欲,而且山乌槛最近风雨欲来,简老板却镇定得可疑,他要观察、思考的重大事件好多好多……糟糕,这也架不住肚子狂叫!呜,不管了,吃就吃吧!他张开嘴,狼吞虎咽。虽然冷了一点、虽然他不肯承认,这味道还真是见鬼的好!三口两口吃完了,他回头:“宝刀——”他本来想说,“你想笑就笑吧。”

    但是宝刀已经歪在床边睡着了,仰着头,桃红色嘴唇还是很没形象的张开来一点,扯着小鼾,睡颜安然,两只脏兮兮小手摊在旁边。

    兼思轻轻碰了碰她的脸,什么也没说。

    [1]此处描写的是可食用蜗牛:光亮大蜗牛。实际中,它主要分布于土耳其、南斯拉夫等国家,系温带型种类,个体大,肉质鲜嫩,食用价值较高,为世界主要的人工养殖品种,也是法国及西欧其它国家群众食用的蜗牛之一。该蜗牛易饲养,适应性广。光亮大蜗牛喜阴暗潮湿的环境,习惯于昼伏夜出,为杂食性动物,较耐低温,生长活动所需温度为5℃~35℃,正常温度为15℃~30℃,最适宜温度为20℃~25℃,在5℃以下开始休眠,在0℃以下开始死亡,在35℃以上进下夏眠。其生长活动所需饲养土湿度为30%~40%,空气相对湿度为85%~95%,喜钻土栖息。休眠时停止吃食,并在缺乏水份时可存活100多天。光亮大蜗牛贝壳大型,壳质厚而坚实,不透明,具有光泽,呈圆球形。体重可达40~50克,壳高2.8~3.5厘米,壳宽4.5~6厘米,有5~5.5个螺层。螺旋部增长缓慢,呈低圆锥形,体螺层膨大,壳口不向下倾斜。壳面呈深黄褐色或黄褐色,并有多条黑褐色色带,在幼螺期尤明显,其上并有明显的螺纹、生长线和皱褶。壳口椭圆形,口缘锋利,口唇外折,壳顶成体的脐孔被轴唇所遮盖。